各单位:
本学期学校继续实行校长接待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校长接待时间
姓 名 |
日 期 |
刘兴友 |
9月7日 |
10月26日 |
12月7日 |
1月18日 |
吴 中 |
9月14日 |
11月2日 |
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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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翔 |
9月21日 |
11月9日 |
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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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斌 |
9月28日 |
11月16日 |
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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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业宏 |
10月12日 |
11月23日 |
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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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占祯 |
10月19日 |
11月30日 |
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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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待时间安排
按照《校长接待日制度实施意见》(校政办字〔2016〕47号)规定,5月1日-10月1日期间,每周三下午15:30—17:30,其他为每周三下午15:00-17:00。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预定日期安排接待,则作延期或取消处理,由校长办公室提前通知。
三、接待地点安排
行政楼一楼校长接待室,电话:3683552。
校长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