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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2015-08-13 10:10   审核人:

一、院长办公室的性质与职能

院长办公室是院长直接领导下的学校行政综合管理部门,在学校行政决策体系中,发挥着调查研究、分析信息、提供咨询的参谋作用;在学校行政管理体系中,发挥着落实校长办公会决议、决定,综合协调、督查催办各项行政工作、联系内外的助手作用;在学校整个行政工作指挥服务体系中,发挥着承上启下、左右沟通、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枢纽和桥梁作用。

二、院办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和讲话等;组织并协助各职能部门拟定全校性的行政规章制度。

2.负责起草或审核以学院和院长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行政公文;负责以学院和院长办公室的名义发布行政法规及布告、通告和公告。

3.负责上级有关公文、公函、传真的接收、传阅、保管和查阅工作;负责省教育厅转发和下发的文件、通知、名电、讲话等各种电子公文网上传输工作,并最终实现公文传递无纸化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目标。

4.负责院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和全校性行政会议收集议题、准备资料、会议记录、编印会议纪要等工作;督促、协调会议决定、领导批示及其他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

5.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行政工作及全校性的有关活动;协助院领导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急处理学校的重要突发性事件;及时检查学院有关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并按照有关程序和规范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6.根据学院决定及领导指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供调查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全院的信息工作,编印《新乡学院简介》、《新乡学院公报》、《新乡学院工作简报》、《新乡学院大事记》、《新乡学院年鉴》等有关学院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信息、资料汇编。

8.负责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任务和全院性的综合统计及综合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协助指导学院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9.负责学院钢印、院印及院长印章的管理及使用工作;负责审定学院行政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废止和收缴工作,监督印章的使用情况;负责审核、开具学院行政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10.负责学院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院领导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11.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法律事务,聘请律师为学院提供法律服务;审核以学院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对外代表学院参加诉讼及非诉讼调解,对内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法律宣传。

12.负责组织开展学院的对外联络合作和公关工作;承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有关领导的接待工作,安排学院领导接待日程。

13.负责学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实施及推进工作,负责校名、校标、校徽、学校声誉等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规范、监制学校礼品及各类证书。

14.配合全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工作的推进,负责院长办公室网站的管理、维护与更新。

15.承担学校的信访接待工作,安排校领导接待日日程;管理校园网院长信箱;协助院领导处理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等事项。

16.负责院领导办公室、院办固定资产的管理;行政办公楼会议室、接待室的管理和维护;校内、校外有关电话通讯录的整理等工作;负责小车班和文印室的管理工作。

17.负责制定全院作息制度、安排全院节假日放假和院机关节假日值班等有关事宜。

18.负责办理院行政领导日常办公事务和出差的有关事宜,以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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