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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2024-09-23 16:23   审核人:

全校教职工: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校纪委向全校教职工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1. 严守纪律规矩,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得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

3. 严禁违规吃喝,不得用公款组织或参与宴请活动,不得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球友会等以拉关系为目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

4.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5.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报告制度。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确保公车使用合规。

7.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8.严禁组织参加“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9.严禁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10.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

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希望全校教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共同度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的假期。

中共新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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