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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长办公会议题材料的通知
2024-11-22 08:57   审核人:

 

关于规范校长办公会议题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校长办公会决策咨询机制、提高议事效率,根据《新乡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院党字〔2022〕89号)要求,现对校长办公会议题材料做如下要求:

一、精心准备,按时提交

各部门对拟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应提前准备上会材料,并提前一天将议题材料完整提交至校长办公室。否则,安排下次校长办公会再予以研究。

二、论证充分,材料完整

各部门对拟上会议题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汇报材料清晰、准确、完整。

1.充分征求意见。对拟上会议题,议题申报部门应在充分调研、咨询论证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协商沟通、征求意见,形成成熟的方案、建议或请示等,并书面征求列席单位意见,由列席单位负责人在议题申报表“列席单位”处签字。

2.充分汇报沟通。议题材料完善后,议题申报部门应向全体参会校领导汇报、征求意见,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核同意,报校长审批同意后列入会议议题。

3.汇报材料清晰、完整。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比如教科研平台购置、专业性服务采购、大型修缮采购、基本建设采购等项目的立项、变更事项等,应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必要性与急迫性,场地、时间与技术上的可行性,政策、法律层面的风险,以及物有所值与财政可承受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涉及学术、学位事务的事项,应充分听取学术、学位委员会的意见;涉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外聘专家考核的,应充分征求学院意见,并将上述原始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同汇报。

4.部门意见明确。议题汇报部门对上会议题必须有明确的意见或建议,并在议题申报表“申报事由及初步意见”处填写清楚,在汇报材料中明确。

5.其他事项要求。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比如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附件:新乡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

 

校长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申报单位

   

议题名称

申报事由

及初步意见

列席单位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建议修改

领导签字:            

校长或其他

会议主持人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建议修改

领导签字:            

新乡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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