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学院校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新院政办〔2023〕16号)要求,经过自主申报、资格复核、“校长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拟认定的2023年度“校长奖励基金”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办(校长办公室)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写明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查证后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373-3683111
电子邮箱:xxuyuanban@163.com
地 址:图书馆南楼920室
附件:新乡学院2023年度“校长奖励基金”评审结果
评审办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