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中秋、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中秋节放假:9月26日至27日放假,共2天。9月28日(星期一)上班。
其中,9月26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27日(星期日、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
2、国庆节放假: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四)全校正常上班。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 10月3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0月5日(星期一)与9月27日(星期日) 公休日调换,10月6日(星期二)与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调换,10月7日(星期三)与10月10日(星期六) 公休日调换。
二、教务处要根据本通知精神,通知各院系部10月8日正常上班,新生开始上课,确保节后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旅游。保卫处要对全院的安全工作作出总体安排,确保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学院的安全与稳定。
四、严格执行学院总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安排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禁脱岗。学院中层以上干部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通畅。
五、宣传部、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国庆期间的校园节日气氛营造工作。
六、后勤管理处要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的水、电供应,安排好学生伙食;学生处、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假期校园卫生保洁工作。
七、国庆节后开始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冬季作息时间表附后。节后班车路线不变,下午发车时间均提前30分钟。
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新乡学院冬季作息时间表
起 床: 6:00
早 操: 6:20
早 饭: 7:00
预 备: 7:50
第 一 节: 8:00—8:50
第 二 节: 9:00—9:50
第 三 节: 10:10—11:00
第 四 节: 11:10—12:00
午 饭: 12:00
午 休: 12:30—14:20
预 备: 14:20
第 五 节: 14:30—15:20
第 六 节: 15:30—16:20
第 七 节: 16:30—17:20
第 八 节: 17:30—18:20
晚 饭: 18:30
晚 自 习: 19:00—21:00(含第九、十节课)
熄 灯: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