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部门简介  工作动态  公告通知  校务公开  督查督办  文件制度  下载专区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 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2015年冬季供暖方案
2015-10-16 11:58   审核人:

根据新乡市供暖管理办法,经与热力公司协商,提出2015年冬季供暖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管网试压安排:

1、文化路家属区:10月24日全管网试压检修

2、平原路家属区:10月25日全管网试压检修

3、东风路家属区:10月25日全管网试压检修

4、新校区:10月27日西区学生公寓管网试压检修

10月28日东区学生公寓管网试压检修

10月29日东教学区管网试压检修

10月30日西教学区管网试压检修

10月31日——11月1日东、西家属区管网试压检修

二、供暖时间:

1、文化路家属区:供暖时间另行通知。

2、平原路家属区: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共计120天。

3、东风路家属区: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共计120天。

4、新校区家属区: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共计120天。

5、新校区公用部分、平原路青年教师公寓:2015年11月15日开始计费,按实际供暖天数计费。

三、供暖面积及收费标准:

1、面积计算按照热力公司的规范执行,即家属区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教学办公区、学生生活区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2、收费标准:按新发改价管2009【726】号文件执行,家属区每天0.175元/㎡;公用部分(含教学区、学生生活区、餐厅等)每天0.28元/㎡。

教学区、办公区、学生生活区寒假期间停止供暖。

3、收费办法:

A、2015年11月9日前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清暖气费,并补交2013、2014年度所欠费用。收费标准张贴在每栋楼楼洞口并在后勤管理处网站公示。

B、2015年度供暖用户应在11月9日前完成交费,方可通暖。按热力公司要求:串联用户2015年度若不用暖气,住户应在11月15日前拆除暖气片,并保证供暖系统正常运行,否则将暂停所在循环系统的供暖。

C、采暖季期间申请开通暖气的用户将全额收取暖气费用。

四、用暖户的确定:

1、交费截止日后,未交费的并联用户(F区,E15,E16,C14--17号楼)视为不使用暖气,将关闭供暖阀门。

2、交费截止后,将对未交费的串联用户进行核查。

3、已经拆除暖气片的串联用户,按不使用暖气处理。

4、2015年冬季不用暖气的串联用户必须拆除暖气片并保证暖气管线的畅通方可确定为不使用暖气。

缴费联系电话:新区3682803 文化路13839053904 平原路15937378826

                                                      新 乡 学 院

                                                  新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关闭窗口

新乡学院院长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

电话:0373-3683015    邮编: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