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在我校文化艺术中心进行了公开审理。来自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将真实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进了校园,学校500多名师生代表零距离感受了一场真实的刑事案件审理过程。
参加本次庭审活动的有红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俊喜,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培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进;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宇帆,以及各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代表们,河南法制报穆黎明站长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开庭前,校长尹新明、副校长王天云等校领导与红旗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吴俊喜等司法机关的各位代表们就本次活动的教育意义、警示意义进行了深度座谈。
本次案件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程序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法庭按照庭审流程,宣布法庭纪律,进行法庭调查,充分彰显了程序正义,并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查明了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整场庭审秩序井然,气氛庄严,同学们全神贯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近年来,网络社交软件花样频出,网络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网络犯罪灰黑产业快速发展,倒卖电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跑分洗钱等犯罪行为如雨后春笋。本次案件的主题经过我校法制办与红旗区法院的充分沟通,最终选取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大学生群体犯罪高发案件,对学生具有重大的教育及警示意义。
我校始终立足预防为先,深入推进高校法治建设,加强以案释法,充分发挥“通过一个案件,警示教育一片”的作用。尹新明强调,今天的庭审除了查明案件事实、明辨是非之外,也是一场鲜活的法庭教育课堂。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集中在“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利益诱惑”“轻易相信陌生人”等,希望同学们牢记人生无法躺赢,只有绝对的自律才能获得更多的自由,只有信念、意志坚定,才能不被短暂的金钱、安逸所迷惑,同学们要时刻保持警惕,自觉遵法守法,守好人生底线,美好的生活一定是奋斗出来的。
(法制办/文 宣传部/图)